律师观点分析
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设备买卖合同纠纷。买方A公司与卖方B公司签订协议,购买一套处理设备。合同明确约定,B公司必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将设备调试至状态,否则将承担退款、拆运设备等严厉后果。
合同履行中,双方产生严重分歧。B公司认为己方已完成主要义务,起诉要求A公司支付剩余货款。A公司则坚持设备至今无法达标运行,反诉要求解除合同、返还全部已付款项。案件焦点高度集中于一点:B公司是否在合同约定的“死线”(6月30日)前完成了“正常运行”的核心义务?
褚亚堃律师作为买方A公司的代理人,其代理工作的核心价值与积极作用在于:
精准锁定决胜点:面对复杂的履约过程争议,褚亚堃律师果断抛开其他次要枝节,将诉讼策略牢牢锚定在合同白纸黑字写明的“6月30日”这一最终期限上。所有举证和论述均围绕证明截至该日设备未能“正常运行”展开,迫使庭审回归合同本意。
有效组织证据链:律师指导当事人系统梳理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沟通记录,重点收集了6月30日后设备仍需要反复调试、问题频发的证据,形成了证明违约状态持续存在的完整证据链条,有力反驳了对方关于“基本完成”的主张。
清晰有力主张权利:在诉讼中,律师依据合同明确约定,逻辑清晰地主张:既然B公司未在最终截止日前履行核心义务,已构成根本违约,A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。这一主张最终获得了法院的采纳。
最终,法院判决支持了A公司(反诉原告)的全部反诉请求,认定B公司构成违约,合同解除,B公司需返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。本案结果充分体现了在商业合同中,严谨的条款约定与清晰的履约节点至关重要,而律师的价值,正在于精准运用这些约定,在复杂的履约事实中为客户锁定胜局。
褚亚堃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