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观点分析
褚亚堃律师作为原告(一位女性患者)的代理律师办理此案。案件中,原告因患有右肺恶性肿瘤,在被告(一家大型综合医院)接受手术后,于住院期间(2022年2月26日晚)突发呼吸困难,后经抢救虽脱离生命危险,但因脑部缺血缺氧导致了严重的后遗症,包括左侧肢体偏瘫,构成了七级伤残。
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,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多大关系。虽然医院在答辩中将意外部分归咎于患者家属的个人行为,试图减轻甚至否定自身责任,但褚亚堃律师及其团队在诉讼过程中,成功推动了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程序。最终基于鉴定意见,指出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,且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,原因力大小为次要。
在判决中,法院采纳了这一关键鉴定结论,没有采纳医院“从低适用赔偿比例”的意见,而是综合案情,判决医院对患者的各项损失(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,总计近90万元)承担30%的赔偿责任,合计赔偿原告近29万元。
褚亚堃律师